发放给职工的绩效奖或奖金不能视为附条件给付的第十三个月工资性质-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6
改判要点: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支付2011年至2017年期间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双方未就第十三个月工资发放标准进行约定,故以郑束2011年至2016年各年的平均工资作为第十三个月工资的发放标准。 案情简介:2011年1月1日郑束与小白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驾驶员,劳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约定 [...]
改判要点: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支付2011年至2017年期间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双方未就第十三个月工资发放标准进行约定,故以郑束2011年至2016年各年的平均工资作为第十三个月工资的发放标准。 案情简介:2011年1月1日郑束与小白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驾驶员,劳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约定 [...]
改判要点:《到岗通知书》并非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必经程序,也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2017年3月16日尤凤和小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于公司从事卫生保洁工作。后续签一份合同,约定包括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手册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2018年9月8日起,尤凤连续4 [...]
改判要点:关于工资的微信聊天内容能够与微信转账记录相互佐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已通过微信转账发放工资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25日,陈龙与大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从事总经理岗位工作,约定工资15000元/月,试用期工资15000元/月。2017年10月23日,大白公司因被物业强行关门,2018年1月24日,陈龙以大白公司拖欠工资为由申请仲裁。 201 [...]
改判要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保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小白公司虽辩解系杨芬主动放弃缴纳社保,但该义务不因劳动者的放弃而免除。且在杨芬明确要求小白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后,小白公司也仅为其缴纳了2017年1月至8月间的社会保险费。 案情简介:2012年11月2日,杨芬与小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2014年8月19日,杨芬以其系农村户口且可能存在未能缴完15年社保 [...]
改判要点:快递业务员与快递公司之间并未成立承揽合同,亦非劳务关系。快递业务员遭受工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简介:2016年10月21日,王玉在小白公司担任快递业务员。小白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016年12月、2017年1月、2017年2月,向王玉发放相应的工资薪酬。2017年1月9日,王玉在台江区中选中路4号派件途中,与一辆机动车发生剐碰,造 [...]
现实生活中,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往往会在《放弃继承声明书》中往往会有这类表述“放弃对被继承人名下遗产的继承权,但XX应补偿 元给。”、 “放弃对被继承人名下遗产的继承权,由XX继承”、“放弃对被继承人名下遗产的继承权,但XX应当履行某种义务(例如购买墓地)”,上述可统称为附条件的放弃继承,那么司法实务中对此类附条件的放弃继承是如何处理的呢?公说公有理,婆 [...]
改判要点: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刑事判决生效后,未解除劳动合同,且在劳动者缓刑矫正期限内,仍安排劳动者正常工作发放工资,劳动者矫正期满后继续工作并领取工资。五年后, 劳动者已不存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曾受刑事处罚为由作出开除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明显超出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间。2、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 [...]
改判要点:仅有《协议书》而无其他能够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9日,林星至大白公司位于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81号名城港湾别墅区工作,2018年1月16日下午林星在大白公司另一项目晋安区三盛中央公园32号楼1507室进行油灰工作时不慎摔伤。2018年1月31日大白 [...]
改判要点:从劳动者的银行工资流水来看,用人单位最早于2016年4月26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小白公司不持异议,结合双方于2016年8月14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可以认定双方于2016年4月已建立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高礼与小白公司于2016年8月14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高礼工作地点为鼓山项目,任安防员,时间从2016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