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暴雨、交通管制,开发商能否顺延交房天数?-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7
改判要点:合同已明确约定“如遇特殊原因,开发商可据实予以延期”,故出现暴雨、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开发商可以顺延相应交房天数,计算逾期违约金时应予扣除相应天数 案情简介: 2015年张云与大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购买位于福清市某房屋,该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八条 [...]
改判要点:合同已明确约定“如遇特殊原因,开发商可据实予以延期”,故出现暴雨、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开发商可以顺延相应交房天数,计算逾期违约金时应予扣除相应天数 案情简介: 2015年张云与大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购买位于福清市某房屋,该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八条 [...]
改判要点:审核办理房屋总登手续是行政机关的职能,如开发商未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办理讼争房屋的权属证书相关资料交付购房者,法院将难以强制执行,故一审判决对此表述不当 案情简介: 2013年5月9日,张平与大白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张平向大白公司购买其开发的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房屋一套。合同第八条约定:大白公司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照国 [...]
改判要点:大福公司作为出卖人应当履行按时交付房屋的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大福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将符合条件的案涉房屋交付给小琴,但根据大福公司的陈述,其逾期才具备交房条件,大福公司的行为亦构成违约。大福公司抗辩因小琴逾期付款,其无需交房。但拒绝交房与是否达到交房条件属于两个不同的问题,即使大福公司确因小琴逾期付款拒绝交付房屋,也应按法律规定及时告知买受人。因此, [...]
改判要点:案件审理过程中,买受人逾期未归还贷款时间已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 2013年,张毅与小白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仓山区某房屋。合同签订后,当日张毅支付了首付款668000元。2013年10月17日,张毅作为借款人及抵押人,小白公司作为保证人,建设银行福建分行作为贷款人,三方签订了《个人住房借 [...]
改判要点:1.开发商自愿放弃要求解除案涉合同并要求购房人承担因合同解除的违约金的诉请,系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本院对此予以照准。因开发商不再主张解除案涉合同及合同解除的违约金,故对于开发商要求购房人配合办理案涉房屋预告登记注销手续及搬离案涉房屋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2.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 [...]
改判要点:本案各方当事人采取以日为单位的累计方式计付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数额随着违约行为的持续发生而不断增长,此时,守约方享有的违约金给付请求权在性质上属于继续性债权,其给付内容和范围受到时间因素的影响,亦随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违约金应当以按日形成的单个独立债权分别计算诉讼时效 案情简介: 2014年,张琳与小白公司签订一 [...]
改判要点: 开发商主张在其应退还买受人的已付购房款中直接抵扣其替买受人偿还银行的代垫款、买受人违约应赔付的违约金,因违约金、代垫款属于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的地位,故不予支持。 因买受人并未提出调整违约金的请求,故违约金数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13年8月3日,俞明向万达公司支付了首期购房款407153元。2013年12月26日,银行 [...]
改判要点:《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约定“买卖双方对商品房质量有争议时,买受人可向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申请鉴定”,买受人仅以开发商未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为由认定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2014钱文亮、张琳与中蓝公司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交房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2016年8月31日,中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