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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需以解除贷款合同为前提,是否有效?

龙海蔡女士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以贷款方式购买,在正常合同条款之外,双方还通过补充协议特别约定“买受人解除合同时,若买受人已办理贷款,则买受人应先行与贷款机构解除贷款关系”等。 此后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90日,触发合同解除条款,即“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逾期超过9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蔡女士 [...]

作者: |2019/11/26|分类: 民事案例库|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需以解除贷款合同为前提,是否有效?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房产婚后加妻名,后减去丈夫名字,该房为妻个人财产不?

再婚配偶不容易,有些女方担心婚后没有保障,在财产上会对男方有一些要求,这其实也很正常。但相关重大操作,务请咨询专业律师,否则有可能白忙活一场。 重庆有位李女士非常厉害。再婚过程中,她的一系列操作节奏掌握得很到位,最终表现在财产所有权的效果亦很明显。 李小姐与范先生于2012年底介绍认识恋爱,在2013年初双方即登记结婚。2013年3月7日将范先生一套婚前房产 [...]

作者: |2019/11/25|分类: 实务指南|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房产婚后加妻名,后减去丈夫名字,该房为妻个人财产不?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赠与人死亡后,赠与房产尚未完成过户的,继承人能否撤销赠与合同?

  江苏南通的李老爹去世后,受赠房产的孙子将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一起诉至法院,请求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李老爹的大儿子认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请求行使撤销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死者的继承人无权行使任意撤销权,应当履行赠与合同,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李老爹生前有三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和王阿 [...]

作者: |2019/11/22|分类: 实务指南|标签: ,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赠与人死亡后,赠与房产尚未完成过户的,继承人能否撤销赠与合同?已关闭评论

红星新闻采访蔡思斌律师就夫妻股权问题发表法律观点

2019年11月21日,红星新闻邀请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思斌律师针对一起离婚案件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发表法律观点,新闻标题为《丈夫0元转让600万元股权后提离婚 妻子欲追回一审败诉》。 案件信息: 一年前,在丈夫一家的劝说下,吕女士独自带着儿子从山东德州转学天津。一年后,当丈夫起诉离婚时吕女士才发现,早在去天津后不久,丈夫就背着自己将注册资本2000 [...]

作者: |2019/11/22|分类: 团队动态|标签: , , , |红星新闻采访蔡思斌律师就夫妻股权问题发表法律观点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商品房定购后反悔,买受人巧应付全额收回购房定金

一般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定购协议书》,确定定购商品房并同意在指定日期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买受人反悔,则前面所缴纳的定金就要被开发商没收,很难索回。但今年福州一位周先生却巧妙应付,多方收集证据,最终打赢一二审诉讼,将定金5万元全额拿回来,真真不容易。周先生诉讼维权经历非常值得当事人及律师借鉴。2018年4月30日,周先生与开发商签订《定购协议 [...]

作者: |2019/11/21|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商品房定购后反悔,买受人巧应付全额收回购房定金已关闭评论

案件杂记:一个没有必要打的继承官司,最终让对方损失近十万……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早上顺利调解完一个继承案。我方当事人张女士心地比较善良,仅在原先基础上象征性增加一些金额,签字放弃一套价值大约一百多万房屋的一半份额。这个案件其实没必要到这个阶段,对方当事人原可以更少的代价拿到全部继承权益。但对方不信这个邪,一定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硬是损失了近十万,真没有必要。 双方争执主要是一套房屋继承权益。房屋原来是张女士母亲林老太的,原为拆迁安置房。 [...]

作者: |2019/11/20|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案件杂记:一个没有必要打的继承官司,最终让对方损失近十万……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必输的案件何必再请律师打二审,纯属浪费钱–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今天看到福州中院这么一个二审案例,真为上诉人的钱包着急。有些官司,就是必输的结局,何苦再请律师打二审呢。二审的上诉费、律师费、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可是一大把,有时认输也是一门修行呀。案件其实很简单,一对夫妇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男方同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项下可得的安置房屋所有权归给女方一半,女方并有权在该安置房居住终老。不想男方拿到房屋后,却拒绝交给女方使用 [...]

作者: |2019/11/20|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必输的案件何必再请律师打二审,纯属浪费钱–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共有房屋能否一半共同共有,一半按份所有?–一起离婚上诉案的法律思考–福州律师原创

手上经办一个离婚纠纷二审案,上诉焦点很明确,认为一审法院将包括夫妻在内四人共同共有的房屋按夫妻财产约定径自作出份额确认并予以分割违反法律规定,也不符合《物权法》中关于共同共有形式的规定。 讼争房屋名下所有权登记在二兄弟及配偶共四人名下,登记共有形式为共同共同。当事人与妻子签署有相关财产约定,约定将其对讼争房屋的所有权份额归属给妻子所有。一审法院在夫妻双方离婚 [...]

作者: |2019/11/18|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共有房屋能否一半共同共有,一半按份所有?–一起离婚上诉案的法律思考–福州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商品房售后包租违法,能否以此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售后包租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房出售时与买受人约定,在出售后的一定期限内由该开发商以代理出租的方式进行出租,以包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销售价款或偿付一定租金回报的行为。然而,此种行为被《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令制止。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规定,是否可以诉之法院 [...]

作者: |2019/11/15|分类: 民事案例库|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商品房售后包租违法,能否以此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关闭评论

庭审杂记:父母双双聘请律师,只求孩子抚养权归给对方……辛酸!–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手上办理一个中院二审案件9点50分开询问庭,9点37分到了法庭,发现前面一个案件才刚刚开始审理,遂坐在其中认真听了整个庭审。 当事人双方应该是离异夫妻,上诉人男方因对一审法院将16周岁的孩子抚养权变更至其名下不服而上诉。 上诉理由孩子长期跟随女方生活等,现在改变环境对其不利;自己虽然有二家公司但都是亏损状态而无力单独照顾孩子;自己后面又再婚了,女方变更抚养权 [...]

作者: |2019/11/14|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庭审杂记:父母双双聘请律师,只求孩子抚养权归给对方……辛酸!–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