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律师蔡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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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全额支付购房款却因按揭逾期被收回房屋、赔偿巨额违约金,损失上百万!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案件简介:陈远为购买福州某地房屋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陈远通过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开发商为陈某办理了预告登记,为银行办理了预告抵押登记,后陈某因个人经济原因,逾期三个月未向银行还贷,开发商经催告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陈远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其支付房屋总价款10%的违约 [...]

被挂靠单位需对挂靠车辆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6  

  改判要点:案涉车辆在一定程度上接受被挂靠方的监督和管理,车辆的运营及所开展的运输活动与被挂靠方存在必然联系。同时,挂靠方与被挂靠方存在着对车辆运营收益进行分配的诉求,因此对此引起的法律后果,被挂靠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4日,程程公司通过员工洪小伟委托陈小安运送废钢,运费50元/吨、货到付款。陈小安指派案外人张小明驾驶 [...]

开展资金融通业务应具备从业资质,否则合同无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4  

改判要点:大龙公司在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却持续性地向不特定对象开展资金融通业务,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和信贷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合同无效的条件,应认定案涉合同无效。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返还。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亦无效,也不受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 2017年6 [...]

向不特定对象开展信用消费授信额度业务应视为金融业务,合同依法无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1

改判要点:大龙公司在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却持续性地向不特定对象开展资金融通业务,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和信贷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合同无效的条件,应认定案涉合同无效。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返还。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亦无效,也不受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 2017年6 [...]

作者: |2020/12/0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向不特定对象开展信用消费授信额度业务应视为金融业务,合同依法无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1已关闭评论

施工人自认未完成全部工程,如何确定工程款数额?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务纠纷03  

改判要点:施工人自认未完成全部工程,应当由其承担已完成工程款数额的举证责任  案情简介: 张强承包上渡南台新苑兰花园麒麟建设项目部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并将该工地的4、5、6、7号楼的铝合金门窗安装工作分包给林飞施工,并口头约定工程验收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的95%,属于5%验收后一年内支付。张强自认铝合金门窗工程的全部工程款为194800元,后张强支付了165 [...]

个人接受单位管理与安排,但不一定成立劳动关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务合同纠纷02

改判要点:蒋一经张孔同意后叫周海一起做工,接受张孔的施工管理,张孔向蒋一预付了蒋一和周海的生活费1000元,期间大黑公司未曾对蒋一和周海面试、培训或发放工资。本案也无证据证明大黑公司有授权张孔以大黑公司的名义招工或管理。可见,周海与大黑公司之间缺乏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亦未形成身份上的从属关系,双方之间不具备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案情简介:2019年3月2 [...]

作者: |2020/12/01|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个人接受单位管理与安排,但不一定成立劳动关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务合同纠纷02已关闭评论

小震惊!多名业主拒交服务费,物业诉请支付竟被驳回!–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前几天,有个律师朋友收到法院几份判决很震惊!此前其受物业公司委托起诉多名欠费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案情简单清晰,证据亦相当齐全,可最后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感觉胸口有点堵。法院裁判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关于物业催缴二次物业费并公告后业主仍拒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等规定,认为 [...]

导游工资按出团量确定,但用人单位仍应确保其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26

改判要点:即便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为“根据导游出团情况确定,并直接从领队收取的游客小费中支付”,但如果劳动者收入低于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用人单位仍应按照最低工资保障标准支付相应工资  案情简介: 1987年9月,张天通过毕业分配进入大白旅游有限公司工作。2012大白旅游有限公司调整张天到导游部工作,按照大白旅游有限公司的导游工资制度,张天的工资计算方式由之前的基 [...]

作者: |2020/11/19|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导游工资按出团量确定,但用人单位仍应确保其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26已关闭评论

债务人配偶偿还部分借款即视为追认,最高院对此有不同观点–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2019年6月19日,笔者在本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菜驴评案:替夫还款5万即莫名背上百万债务……夫妻债务好多坑呐!》。文中案例女方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替夫还债5万元,而被认定构成对150万元债务的追认。福州中院认为虽然女方借款时不知情,但其转账还款时已明确知晓债务之存在,且通过自己银行账户还款的行为视为对债务的事后追认;重庆法院相关案例亦认为此举属于法律规定 [...]

单位以职工5年前被处刑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明显超出合理期间,构成违法解除-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5

改判要点: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刑事判决生效后,未解除劳动合同,且在劳动者缓刑矫正期限内,仍安排劳动者正常工作发放工资,劳动者矫正期满后继续工作并领取工资。五年后, 劳动者已不存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曾受刑事处罚为由作出开除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明显超出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间。2、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