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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者赠与第三者的财物,应当返还一半还是全部?–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已婚者婚内赠与第三者“小三”财物的情况并不少见,而配偶有权要求“小三”返还财物也为大多数人所熟知。因为,赠与一方赠与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配偶的权力,属于无权处分,与此同时此种赠与行为也有违公序良俗。那么,配偶若起诉要求“小三”返还的,应当返还的是一半的财物还是全部的财物呢?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继 [...]

逾期偿还银行贷款,开发商是否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2  

改判要点:买受人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逾期偿还银行贷款,开发商有权解除协议。买受人承担违约金后,基于公平原则不应再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垫付款项利息。  案情简介: 2015年小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陈远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陈远向小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某单元商品房,总价款2172000元。 [...]

开发商收取购房款后许久未交付房屋,应赔付买受人经济损失!-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1 

改判要点:双方签订合同、买受人向房产公司支付购房款至今已有九年之久,福州市的房价也呈飞速上涨的趋势,超出了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买受人的资金被占用是事实,经济损失也客观存在,故房产公司应赔偿买受人因此所遭受到的经济损失。 案情简介: 2009年12月24日,石祥(买受人)与小白房产公司(出卖人)法定代表人的叶光 [...]

买方未证明其告知卖方变更新产权人,卖方违约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7

改判要点: 买方未能证明已将指定新产权人一事向卖方声明且支付首付款备款方式与协议约定不符,构成违约,故在此情形下,卖方未依约配合买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虽构成违约但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13日,李英(买方)、李明(卖方)及小白公司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及协议。双方约定:乙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作为上述房产的新产权人,甲方知晓并同意……”。 2 [...]

首付款、差额款、定金大不同,不可混淆主张违约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6

改判要点: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银行放款后将定金转为购房款。因定金没有约定具体支付日期,则应以催告后的宽限时间为准开始起算违约时间。  案情简介: 2016年12月12日,康榕(卖方)与林国(买方)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方式,在乙方(林国)领取其名下产权证当日且银行同意解冻首付款及差额款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康榕)前往银行解冻首付款及 [...]

卖方与第三人买卖合同无效,产权恢复登记,买方可诉请过户登记-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2  

改判要点: 二审诉讼期间,已有生效判决判令房屋权属登记恢复到原所有权人名下,第一手买方要求原所有权人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具有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案情简介: 2006年10月6日,徐英与林义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协议约定:林义将拆迁安置回迁的房屋出售给徐英。 2009年12月20日,徐英与林义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林义将讼争房屋及钥匙交付徐英。 讼 [...]

注意!“房屋归XXX继承所有”与“房屋归XXX壹人继承所有”意义大不同,切莫混用–福州继承律师原创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实践中,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时往往只会刻意排除其他继承人,而不会刻意排除继承人的配偶,例如规定“名下房屋在我死后留给我的儿子XXX。”那么对于这种遗嘱,所继承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遗嘱中已写明归继承人继承,足以显示其明确的指向 [...]

最高院正当防卫行为新规解读-别人先动手打我,怎么还手才是正当防卫

“被打了,是否要还手”话题因涉及公众朴素正义的价值观和正当防卫的认定一直是社会热点。有人说要还手,有人说不能还,社会各届对此议论纷纷。为此,笔者专门写过有关正当防卫的文章(标题:“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这是正当防卫吧?!-别想得太天真!”)。 为了回应社会关切,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发布关于《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

在合同已有明确约定前提下,税费不确定及定金未支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2

改判要点:合同在各方签字盖章后已发生法律效力,税费的落实、定金的支付仅是各方当事人对交易流程的约定,不影响合同效力。 案情简介: 陈云、林辰系夫妻关系。2016年5月26日,陈云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本案讼争房屋。陈云同时并取得预告登记证,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讼争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 2018年2月13日,陈云、林辰(甲方)与任萍(乙方) [...]

夫妻一方解除合同能否认定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1

改判要点:夫妻一方与购房者已达成由夫妻一方支付55000元违约金解除案涉合同的合意,事后虽然未经共有人即夫妻另一方的追认,但购房者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夫妻一方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对另一方构成了表见代理。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14日,陈大海与李霖、王玲在小白公司居间服务下,三方签订一份《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李霖、王玲将一房屋以74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