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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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与减资退股协议大有不同,当事人应慎选-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公司纠纷04  

  改判要点:案涉《决定》符合股权转让的有关特征,应认定为股权转让协议。但案涉《决定》约定股权转让金由公司支付,该约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与股东财产各自独立的强制性规定,会造成公司资本的不当减少,亦可能侵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应确认该部分约定无效。《决定》约定余款30万元应于2016年6月底支付,被上诉人逾期支付构成违约,依 [...]

作者: |2021/01/06|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股权转让协议与减资退股协议大有不同,当事人应慎选-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公司纠纷04  已关闭评论

合同滞纳金和违约金条款系重复约定,累计数额不宜过分高于守约方损失-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27  

改判要点:被上诉人在本案中的损失系迟延收取仓储费和管理费的损失,而涉诉《仓储与委托管理协议》同时约定了逾期支付滞纳金和违约金条款,系重复约定且数额过分高于被上诉人损失。故一审法院在滞纳金主张外另行判定的违约金,不予认可。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17日,大黑公司(乙方)与小白公司(甲方)在福州市仓山区签订《仓储及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货 [...]

作者: |2020/12/29|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 |合同滞纳金和违约金条款系重复约定,累计数额不宜过分高于守约方损失-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27  已关闭评论

承揽人交付工作不符要求,定作人可解除合同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21

改判要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关于“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上诉人有权要求被上诉人修理重作至没有色差为止,以及有权要求减少相应报酬和赔偿损失。被上诉人在此后近半年的时间里一直无法解决该色差问题,无法交付出符合双方约定的工作成果,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 [...]

作者: |2020/12/23|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承揽人交付工作不符要求,定作人可解除合同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21已关闭评论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可依法撤销,不能以返还时市价扣减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20  

  改判要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该赠与行为应为无效。 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受赠人主张按转让案涉房屋时的市场价值扣减金额没有法律依据,一审法院未对案涉房屋价值进行司法鉴定亦无不当。  案情简介: 2012 [...]

赔偿责任约定不明,一审驳回,二审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24  

改判要点:关于违约方赔偿金额认定问题,根据案涉合同第七条约定,被上诉人应按“托管金额”及实际损失向上诉人支付违约金。现双方均确认上述“托管金额”系指保证金和管理费即168000元,故对上诉人诉请支付赔偿金168000元,予以支持。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1日,小白旅行社(甲方)与大黑旅行社(乙方)签订案涉合同,约定:甲方授权乙方在三明区域内独家负责旅游百 [...]

买卖不破租赁亦非绝对,本案应系不定期租赁–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裁判要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的认定原则,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的档案资料中复印所得的《商铺租赁合同》的证明力大于被上诉人提交的《商铺租赁合同》;被上诉人未曾向抵押权人及执行法院披露 [...]

作者: |2020/12/21|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买卖不破租赁亦非绝对,本案应系不定期租赁–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安置面积少50㎡,后续补偿标准应依据登记房产之时法规-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8  

改判要点:2013年2月17日,上诉人取得讼争房产的产权证,此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均已废止,不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应以评估价格作为货币补偿金额的依据。故二审法院依据上诉人的申请,委托评估公司对讼争房产进行评估并无不妥。上诉人取得产权证次日,即可行使 [...]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是否可依据承揽合同相关规定行使合同的任意解除权?-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2

改判要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关于“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第二百六十八条关于“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故对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案情简介: 2010年,大白供水公司(甲方)与小黑电力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电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小黑电力公司承包大白供水公 [...]

作者: |2020/12/18|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是否可依据承揽合同相关规定行使合同的任意解除权?-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2已关闭评论

公司备案章程与内部章程不一致,以哪一份为准?–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为什么会出现工商备案章程与内部章程不一致?主要是因为各地工商登记部门对《公司法》有“独特的理解”,对公司章程限定了特定的范本。虽然《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如果公司股东拿着“私人定制”的公司章程去工商登记部门备案时,往往会被工商局以“与范本不符”为由不予备案。因此股东们不得不退而求其次,重新订立一份内部公司章程。那么当公司备案章程与内 [...]

2015年10月1日前物业费拖欠诉讼时效为二年,不适用三年期间-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4  

  改判要点: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才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5年10月1日前的物业费,至2017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