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建立可以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之日为认定条件-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6
改判要点:从劳动者的银行工资流水来看,用人单位最早于2016年4月26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小白公司不持异议,结合双方于2016年8月14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可以认定双方于2016年4月已建立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高礼与小白公司于2016年8月14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高礼工作地点为鼓山项目,任安防员,时间从2016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 [...]
改判要点:从劳动者的银行工资流水来看,用人单位最早于2016年4月26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小白公司不持异议,结合双方于2016年8月14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可以认定双方于2016年4月已建立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高礼与小白公司于2016年8月14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高礼工作地点为鼓山项目,任安防员,时间从2016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 [...]
改判要点:员工自行书写辞职申请书,并注明系个人原因,离职后又以系受公司胁迫被迫辞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2010年1月13日,陈婷入职小白证券五四路营业部,双方最近一次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自2016年8月2日起至2019年8月1日止,陈婷从事客户经理工作。2017年5月19日,陈婷提交《员工离职审批表》,离职原因为“ [...]
改判要点:审核办理房屋总登手续是行政机关的职能,如开发商未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办理讼争房屋的权属证书相关资料交付购房者,法院将难以强制执行,故一审判决对此表述不当 案情简介: 2013年5月9日,张平与大白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张平向大白公司购买其开发的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房屋一套。合同第八条约定:大白公司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照国 [...]
改判要点:在《商品房延期交付通知书》中,公司已明确承诺在办理产权总登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故可以认定本案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诉讼时效自办理产权总登时起算 案情简介: 2011年3月18日,郑中山、罗玉与小白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合同第八条约定“小白公司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郑中山、罗玉使用” [...]
改判要点:案件审理过程中,买受人逾期未归还贷款时间已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 2013年,张毅与小白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仓山区某房屋。合同签订后,当日张毅支付了首付款668000元。2013年10月17日,张毅作为借款人及抵押人,小白公司作为保证人,建设银行福建分行作为贷款人,三方签订了《个人住房借 [...]
改判要点:本案各方当事人采取以日为单位的累计方式计付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数额随着违约行为的持续发生而不断增长,此时,守约方享有的违约金给付请求权在性质上属于继续性债权,其给付内容和范围受到时间因素的影响,亦随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违约金应当以按日形成的单个独立债权分别计算诉讼时效 案情简介: 2014年,张琳与小白公司签订一 [...]
改判要点:房屋已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房屋裂缝渗水问题系房屋整改范围,不属于可拒收房屋范围 案情简介: 2016年12月5日,许诗诗与小白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合同第八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7年1月19日前,将同时符合下列各项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 [...]
改判要点: 1、双方当事人未对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支付日期进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系按日产生的独立债权,每日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应独立计算。 2、权利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在民法总则实施之前,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在2017年9月30日前已经届满的,义务人已经确定取得了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该抗辩权不因民法总则施行而消灭。 3、按照民法通则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