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商事律师:认缴不等于不缴——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应缴未缴股东的法律责任浅析
作者:周志华 2013年的公司法修改,取消了一般性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除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外),同时也取消了股东的出资年限、首次出资中货币出资的比例以及验资报告等规定。 结合公司法此前的数次修改,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公司注册资本正逐步从实缴制向认缴制迈进,对公司的限制呈现不断放松的趋势,这也符合当前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政策导向,进一步放松管制,彰 [...]
作者:周志华 2013年的公司法修改,取消了一般性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除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外),同时也取消了股东的出资年限、首次出资中货币出资的比例以及验资报告等规定。 结合公司法此前的数次修改,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公司注册资本正逐步从实缴制向认缴制迈进,对公司的限制呈现不断放松的趋势,这也符合当前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政策导向,进一步放松管制,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