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继承律师评析:外婆原继承于女儿的遗产,外孙能否代位继承?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被继承人先于其母亲死亡,有部分遗产被母亲继承。在母亲去世后,对于母亲原继承于女儿的遗产,被继承人儿子能否代位继承?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遗产份额本身就是外婆从女儿处继承所得,那么外孙就不能再进行代位继承,理由在于外孙从外婆处只能代位继承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其母亲不可能自己继承自己的遗产,因此外孙不能从外婆处再代位继承本原属于其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被继承人先于其母亲死亡,有部分遗产被母亲继承。在母亲去世后,对于母亲原继承于女儿的遗产,被继承人儿子能否代位继承?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遗产份额本身就是外婆从女儿处继承所得,那么外孙就不能再进行代位继承,理由在于外孙从外婆处只能代位继承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其母亲不可能自己继承自己的遗产,因此外孙不能从外婆处再代位继承本原属于其 [...]
继承案件中,对于遗嘱效力问题,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法官一般会尽量尊重立遗嘱人的本意。 案争遗嘱主要内容为:本人张某1……本人因在我过世后产生不必要的纷争,故立此文:一、本人于2008年6月经……法院判决解除与陈宗贞的婚姻关系,一切房屋及财产债务与其无关。二、本人与陈宗贞的婚生女张某,于2006年6月30日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杳无音信,本人在患病住院、手术及疗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