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受赠人接受遗赠的表示形式不限于书面,只要能确认其有接受的意思即可——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评析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为一例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的上海一中院二审改判继承纠纷案例。二审法院认为,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表示,可向与继承或者遗产存在较为密切关系的人作出,包括继承人、继承人的利害关系人、遗产管理人等。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表示形式,只要足以达到能够确认为其有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程度即可,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蔡律师之前一篇文章同样写过该观点《离婚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为一例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的上海一中院二审改判继承纠纷案例。二审法院认为,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表示,可向与继承或者遗产存在较为密切关系的人作出,包括继承人、继承人的利害关系人、遗产管理人等。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表示形式,只要足以达到能够确认为其有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程度即可,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蔡律师之前一篇文章同样写过该观点《离婚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为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关于境外遗嘱的法律适用与效力认定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虽判决距今十年之久,但其法院观点仍具参考价值。除涉外相关问题外,案涉遗嘱的形式、实质要件及表述内容同样有值得探讨之处。 首先,从案涉遗嘱的性质来看,双方约定互相为对方的遗产继承人,应为相互遗嘱。双方签订协议时已无夫妻关系,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立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遗嘱针对法定继承人,而遗赠则是针对继承人以外的人。两者大多时候内容高度相似,甚至很多时候遗赠也是订立为“遗嘱”,例如本案被继承人在公证处订立的即是公证遗嘱,但实际内容则是遗赠。但依据法律上两者却是截然不同,受遗赠人必须在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接受,而遗嘱则没有时间限制,本案的争议焦点即是受遗赠人是否在六十日同作出接受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原、被告双方之间实际并无争议,被告亦认可公司通过遗赠取得被继承人遗产。一审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的请求,是因为一审法院认为宅基地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如果让原告通过遗赠取得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等于变相违反《土地管理法》。 事实上,对于类似问题,在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对“十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此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由子女继承在司法实践中已无争议。 不少人认为遗赠与法定继承和遗嘱类似,但实际上《民法典》对于遗赠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做了明显区分,认为两者在物权效力上截然不同 [...]
案情简介: 王某1系王某2之子,崔某系王某2之女。张某自2012年开始作为保姆照顾王某2的日常生活。2017年9月4日,张某(保证人)与王某2(被保证人)签订《保证书》,主要内容为张某保证照顾王某二。 2017年9月5日,王某2在他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立有《房产遗嘱》,主要内容为“1、立遗嘱人于2002年9月取得了位于顺义区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36.5平方米 [...]
作为法律人都知道,遗赠依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那如果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已过世儿子的女儿(即立遗嘱人孙女)继承,则法律性质是属于遗嘱继承还是遗赠,是否仍要受60日内接受遗赠期限的限制呢?对此,福州中院作出了让人耳目一新的解读,可能是福州中院法 [...]